2023年度延邊地區檢察機關公開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
——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2023年度延邊地區檢察機關公開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公告》的程序安排,現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并對后續環節進行安排。
一、擬聘用人員公示
1.擬聘用人員名單

2.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以書面、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將按程序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4.公示時間: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5.監督舉報電話:
0433-2839000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二、補錄
1.本次招聘結束后,綜合成績保留至2024年3月31日前有效。
2.在此成績有效期內如崗位出現空缺需進行補充招錄時,按照進入面試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綜合成績排名,確定補錄人選,并進行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其中,如出現基層院空缺職位無補錄人員時,可從報考延邊州檢察院的考生中進行調劑,經考生本人同意后可調劑到基層檢察院,若考生不同意可繼續等待延邊州檢察院補錄。
3.本次招聘各環節中已自行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再進入補錄環節。
三、考生須知
1.擬聘用人員以及符合補錄條件的人員需保持報名時預留號碼的手機暢通,以便通知聯絡。如因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錯誤或因其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參加相關招聘環節,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進入相應招聘環節的考生出現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時,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