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查逮捕、審查起訴。1-3月,全州檢察機關共批準或決定逮捕92人,同比下降45.56%,不批準或決定不予逮捕49人,同比下降20.96%。依法提起公訴671人,同比上升64.05%;依法不起訴373人。
(二)刑事訴訟監督。監督刑事立案6件,監督撤案20件;糾正漏捕、遺漏同案犯11人。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20件,書面糾正刑事審判活動違法2件。提出刑事抗訴3件,法院改判和發回重審2件。
(三)未成年人檢察。依法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0人,依法不起訴2人;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不批捕1人。適用附條件不起訴6人,附條件不起訴率42.86%。開展社會調查202人次,舉辦法治講座18次。
(四)認罪認罰從寬工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案件935人,認罪認罰適用率為93.88%;共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439人,法院采納確定型量刑建議426人。